苏职学会函〔2017〕10号
各设区市职教学会、分支机构、有关理事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苏鲁皖职业教育学会联合学术年会”的通知》(苏职学会〔2017〕8号)要求,现对我省组织参加联合学术年会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及名额
1.各设区市职教学会主要负责人1名;
2.学会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1名;
3.部分国示范校主要负责人1名(名单见附件1)。
二、注意事项
1.请务必于11月24日前将回执报送至省职教学会秘书处,逾期未报回执恕不接待。
2.会议提倡公交出行,驾驶员一律不安排食宿。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