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江苏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文章来源:省教育厅发布时间:2017-10-13浏览次数:1274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团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人社局、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部署,推进我省职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快速发展,增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意识和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青团江苏省委
  承办单位: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无锡市教育局、无锡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成立江苏省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
  二、大赛形式和时间
  大赛形式:采取校级初赛、市级复赛、省级决赛三级组织形式。校级初赛由学校组织开展;市级复赛由各市组织开展;省级决赛由省大赛组委会组织开展。
  大赛时间:大赛自2017年10月启动,由各市、学校自行安排初赛、复赛时间。省级决赛初定于2017年12月上旬,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6日。
  三、赛项设置

序号项目名称参赛形式组  别
1创业知识竞赛个人在校学生
(中职或高职)
2创业计划竞赛个人或团体中职学生高职学生
3创业实践挑战赛个人或团体在校学生
(中职或高职)
毕业学生
 

  注:团体主要成员不超过3人;竞赛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
  四、参赛对象和名额
  1.创业知识竞赛以学校为单位,全省所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参赛。
  2.创业计划竞赛以设区市为单位,每市可报中、高职学生组创业计划竞赛项目各2个。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一至三年级学生;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五年制高职全日制在校四至五年级学生。参加过2015年江苏省职业学校创业能力大赛的所有项目均不得参加2017年创业计划项目竞赛。
  3.创业实践挑战赛以设区市为单位,每市可报在校学生组、毕业学生组各4个。在校学生组参赛对象为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学生组为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五年以内学生(2012年6月后毕业)。获得2015年创业实践挑战赛一等奖和毕业生优秀创业成果“十佳”的项目不得参加此项比赛。
  五、奖项设置
  1.参赛项目奖
  创业知识竞赛设“学生优胜奖”和“学校优秀组织奖”,“学生优胜奖”按照参赛学生的成绩进行排序,前100名为学生优胜奖;“学校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校组织推动情况,综合参赛学生比例、学生成绩等因素进行评选,前20名为学校优秀组织奖。
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根据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其中一等奖占参赛总数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30%。
  2.指导教师奖
  对创业知识竞赛获得“学生优胜奖”学生的指导教师(每名学生限1人),创业计划竞赛和创业实践挑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每个项目限1人)。
  3.优胜学校奖
  优胜学校奖根据各学校在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在省赛中获奖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计分方法为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未获奖项目1分,优胜学校奖取总分前20名。
4.团体优胜奖
  团体优胜奖以设区市为单位设置,根据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项目在省赛中获得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计分方法为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未获奖项目1分,团体优胜奖取总分前5名。
以上奖项由省大赛组委会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组队与报名
  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参赛选手的资格审查,并指定一名同志负责大赛报名工作,参加报名系统操作培训(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各市须于11月6日前将参赛选手材料报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的,不予受理。
各项目参赛选手均由设区市教育局职业教育处统一进行网上报名,向大赛组委会提供盖章确认的纸质报名表(附件3)和汇总表(附件4)。中职学生、高职学生参赛选手需提供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市教育局公章;毕业学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并加盖教育局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复印),代表毕业学校参赛。
  创业计划竞赛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创业计划书7份;②陈述PPT电子稿(赛前一周提交)。
  创业实践挑战赛需提交以下材料:①创业项目报告书7份;②项目展示介绍视频及陈述PPT电子稿(赛前一周提交);③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④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周向峰,联系电话:(025)83308083,13584007936,电子邮箱:zxf.jstve@163.com。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313房间,邮编:210024。
  七、大赛经费及其他安排
  大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各市参赛选手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省教育厅    省人社厅    团省委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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