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省教育厅发布时间:2017-09-12浏览次数:814

各设区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苏政办发〔2012〕194号)精神,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经研究,定于2017年下半年在全省进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测时间
  11月下旬,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二、抽测对象
  1.全省2015年入学的三年制中职、五年制高职全日制在校学生。
  2.以抽测专业为单位,从江苏省中等职业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5-10%的学生进行测试,各抽测专业涉及学校抽测学生数不少于10人。
  本年度抽查测试学生名单将于11月中旬公布。
  三、专业技能抽查测试专业及项目

专业类别抽测专业
中职五年制高职
加工制造类机电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
交通运输类汽车运用与维修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旅游服务类旅游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
 

  抽测项目及内容按省教育厅公布的指导性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技能教学标准及技能考纲实施,抽测项目实施方案另行公布。
  四、专业技能抽测的组织与实施
  1.成立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办公室。省教育厅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负责全省专业技能抽测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成立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办公室,设在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处。各市教育局应成立相应的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组织机构,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11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报备(表格见附件1)。专业技能抽测工作由省、市技能抽测办协同实施。
  2.组建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考评组。考评组成员主要从我省职业学校优秀专业教师中选聘,担任专业技能抽查测试考评工作,协助专家做好抽查测试总结报告等工作。考评组成员由各市教育局根据需要具备的条件,按抽查测试项目每项目3人,于11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推荐(报名表见附件2)。各抽查测试项目考评组由省技能抽测办根据个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安排。
  3.确定抽查测试基地学校。各市技能抽测办需确定本地区各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基地学校(原则上每个抽测项目报1个抽测基地),并于11月15日前向省技能抽测办报送基地学校名单(申报表见附件3)。
  开展专业技能抽测是中等职业教育创新质量评价方式、健全评价体系的迫切要求,是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现将2016年全省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测分析报告印发给你们(见附件4),另行印发,希望各地对照报告认真总结,分析不足,确保今年专业技能抽测工作顺利完成。
  省技能抽测办联系人:周向峰 联系电话:025-83308083。
  电子邮箱:zxf.jstve@163.com


附件: 1.各市2017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工作办公室备案表     
   2.2017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
   3.市2017年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抽查测试

 

    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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