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苏职学会学工委〔2016〕1号关于开展2016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省职教学会发布时间:2016-04-14浏览次数:1133

各市职教学会、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精神,促进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办学经验总结、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切实提高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弘扬“工匠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江苏省职教学会2016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主题类别
  本届论文评选分教学、德育、创新创业和综合类四个主题类别,其中综合类是指除上述教学、德育、创新创业三个主题之外的所有论文,综合类主题论文根据作者所在单位分为中职组和高职组(五年制)。论文选题要求以新时期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方针为指南,紧密结合江苏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本校的实际,围绕职业教育当前的热点或难点问题进行选题。
  三、论文要求
  1.参评论文要围绕主题进行深入论述。其中德育主题、创新创业主题鼓励作者以案例形式参评。要求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论点清晰、论据充分,文字通顺、准确、精炼。
  2.论文必须包括题目(由作者自拟)、摘要(200字以内)、关键词(3-5个)、正文和参考文献,字数一般在5000字左右。已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已在省级以上学会获过奖的论文不再参评和推荐。严禁剽窃,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
以案例形式参评的德育、创新创业主题的作品,除了由作者自拟的题目和200字以内的内容摘要之外,其他格式要求由作者自行决定。
  3.要求参评者提供书面稿一式2份和电子稿1份。书面稿格式要求:标题用二号黑体,标题下面的单位和姓名用四号楷体,摘要和关键词用五号楷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1.5倍行距,参考文献和注释用五号宋体,A4纸单面打印,无需另加封面等额外装饰。
  4.每篇论文必须在文后详细列出作者所在单位、联系地址、邮编、个人联系电话号码(包括手机、固定电话)。
  四、评选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2016年4月15日—9月20日。参评者最迟于9月20日前(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提交论文(书面稿一式2份和电子稿),逾期不再受理。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6年4月15日——9月20日 提交作品
  2016年9月21日——10月20日 初评
  2016年10月21日——11月20日 复评
  2016年11月31日前公布评选结果
  2016年12月31日前颁发获奖证书(个人奖和组织奖)
  五、奖项设置与奖励
  1.本届论文评选按德育、教学、创新创业、综合类中职组和综合类高职组五个组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各等级获奖篇数分别占各组参评论文总数的10%、15%和25%以内,评选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2.获奖论文将由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颁发获奖证书,并择优推荐在《职教通讯》《江苏教育·职业教育)》期刊公开发表,同时选择部分获奖优秀论文结集编印《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2016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选编》,向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会员单位推荐。
  3.本届评选将根据会员单位组织情况设优秀组织奖,名额原则上控制在20个以内。
  六、评选办法及其他事宜
  1.本届论文评选采取各分支机构初评和省职教学会复评的方式。参评者请按照参评论文的主题将论文寄(发)到相应的评审机构(见附件1),切忌寄错,以免影响论文评选。
  2.鼓励各职业院校以学校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学校请将推荐论文按照上述主题进行分类并填写《推荐论文汇总表》(见附件2)书面(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稿各一份,通过邮政函件寄(发)送至省职教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秘书处(通讯地址: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江苏理工学院职业教育研究院;邮编:213001;联系人:袁丽英;电话:0519-86953536;电子邮箱:xsgzwyh2010@163.com)。这是作为评选优秀组织奖的主要依据(个人作者无需寄送)。
  3.每篇参评论文评审费60元。评审费汇票复印件或转账凭证请与参评论文书面稿(一式2份)一同提交给相应的评审机构。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
 2016年4月15日

 

  附件:1:2016年职业教育优秀论文评选初评机构联系方式

     2:推荐论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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