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江苏省职业教育技能竞赛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省职教学会发布时间:2011-06-24浏览次数:880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关于举办江苏省职业教育技能竞赛专题 培训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职社处、各有关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及时总结全省及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经验,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职业学校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11〕14号)要求,受省教育厅委托,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作为牵头单位,与各专业培训基地共同承办江苏省职业教育技能竞赛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及对象

  (具体内容见附件1及附件2)

  二、培训内容

  1. 2011年全省、全国职业学校技能大赛评析研讨。

  2. 竞赛项目技能实操培训及考核。

  (具体培训日程安排在学员报到时发给)

  三、培训要求及作息时间

  1.学员必须集中精力参加培训,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旷课;

  2.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服从管理;

  3.认真完成培训的各项任务;

  4.培训班作息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具体时间安排各培训基地可根据当地情况作调整,但每天培训时间不能少于6小时)

  四、相关费用

  培训经费主要由江苏省教育厅承担,培训学员食宿费在130-150元/人•天范围内按实际情况收取,食宿统一安排。学员车旅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支;学员食宿费由培训基地按实际情况收取后开具票据,由学员单位报支。

  五、其它事宜

  1.参加培训的学员接到培训通知后,务必于6月2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各专业培训基地联系人(详见附件1),以便安排食宿,不得无故缺席。

  2.参加旅游类烹饪专业培训的学员请自带刀具(厨刀、雕刻刀)、擀杖及U盘;导游专业培训的学员请自备手提电脑及U盘。

  3.参加服装类专业培训的学员须携带绘图铅笔、放码尺(直尺)、曲线板、裁衣剪等工具。

  4.参加美发项目培训的学员需自备工具(清单详见附件3)。

  附件1:技能竞赛专题培训安排表 
  附件2:各专业培训班学员名单
  附件3:美发项目学员自备工具清单                         

江苏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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