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交流研讨会暨职教服务区域经济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省职教学会发布时间:2010-12-30浏览次数:1515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职教培联[2010] 27 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
交流研讨会暨职教服务区域经济研讨会”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职业教育研究机构,高职高专院校、中职院校,职业教育集团参与单位及有关单位:

  《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要求以推进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为重点,探索部门、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的机制。当前,教育部正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若干意见》,研究通过提供政策支持,完善集团化办学的管理办法,建立集团化办学的保障制度,以促进集团化办学的进一步发展。为此,应广大院校要求,决定将举办“第四届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交流研讨会暨职教服务区域经济研讨会”,届时将邀请教育部、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有关政策起草专家和课题研究专家出席大会介绍有关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与地点

  2010年11月28日-12月2日,27日全天报到 海口

  二、指导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支持单位:海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会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

  《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杂志社(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三、会议内容

  1、目前我国几种典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组织模式、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现状和问题;

  2、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实行标准;

  3、职教集团如何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和产业调整;

  4、如何利用职教集团应对毕业生就业问题;

  5、学校之间专业设置、课程教学、师资队伍、实训管理等方面的资源共享问题;

  6、政、校、企共建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产学研基地、就业基地及企业员工培训基地问题;

  7、学校与行业、企业、其他学校及社会服务机构的深度合作问题;

  8、境外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经验及启示。

  四、会议形式

  政策介绍、专题报告、经验介绍、分组交流

  五、参会对象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及有关负责人,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相关负责人、各职业集团参与单位负责人,各高职院校主管校长、科研处、教务处、实训实践教学中心、就业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中职院校、职教中心、职业教育研究机构有关负责人等。

  六、大会征文及媒体互动

  为深入交流研讨,大会征集各院校在“产学研合作”等与会相关内容的论文。优秀论文将在大会上进行交流,符合条件的论文将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和《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中文核心期刊)相关栏目发表。论文格式要求请登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下载。

  七、参会与报名

  1、本次会议注册费1100元/人。会议期间住宿统一安排,参观考察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2、请参加研讨的代表填写报名回执表,于会议开始前10日传真或电邮至会务组。会务组将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通过传真或电邮回复《报到通知》,告知会议地点及行车路线及详细日程安排。

  3、会务联系人:

  葛林枫 010-84831817  64950408 传真:010-84831051

  E-mail:chinazyorg@163.com

  培训交流部联系人:

  陈 嵘 010-84630224

  4、本通知可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网(www.chinazy.org)和中国高等职业网(www.chinagz.org)下载。

  附件1:第四届全国职教集团办学工作交流研讨会报名回执
  附件2:大致日程安排
  附件3:第四届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交流研讨会暨职教服务区域经济研讨会报到通知
  附件4:行车路线
  附件5:考察路线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培训交流部 
                                  二○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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