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教育案例评比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省职教学会发布时间:2010-12-30浏览次数:824

各市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为提高我省德育工作者的育人水平,反思育人过程中的得失与成败,改进育人实践,完善育人艺术,提升教育智慧,提高育人实效,根据我会今年工作计划,决定在全省职业学校教师中举行教育案例评比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案例撰写要求

  教师将自己在教育学生中的某一成功个案,写成一个有价值的教育故事。

  1.能以先进的教育理论为指导,所写的事例能体现以生为本的教育观、学生观和成才观,体现先进的育人理念和创新意识。

  2.有生动的教育实践做基础,所认识的问题能体现对教育实践的反思、研究、指导与提升,能体现原创性与时代性。

  3.体例符合教育案例的基本要求,具有题目、主体、反思三个部分,具备真实性、典型性两个基本特点。

  题目要简短凝练,生动形象,能概括教育故事的主要内容,能激发人阅读的兴趣;主体是一个完整的教育故事,围绕一个主题,有完整的情节,即矛盾的产生、发展、解决、学生的转变、使用的教育策略与方法等; 2500字左右。

  反思,是对所记叙事件的议论、点睛,进一步揭示事件的意义和价值,体现用教育理论和先进理念解决问题的教育艺术。“反思”的内容一定要和前面的案例浑然一体,300字左右。

  4.文字表述简洁流畅,生动形象,表达力强;全文字数3000字左右。

  二、参评要求

  1.参评案例一律用计算机打印,一式4份,作者自留底稿;

  2.诚信参赛,严禁抄袭,确保作品为本人原创;每篇案例一位作者,参评费40元。

  各市应在广泛开展评比的基础上,推荐10—15篇优秀案例,连同目录、评审费于2010年9月20日前寄至我会秘书处李国龙老师处,同时将案例和目录的电子文稿统一打包发至liguolong1201@yahoo.com.cn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南京市长江路272号南京市职教教研室;邮编:210018;联系电话:13915965113。

                            江苏省职教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举办 教育案例评选 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职教处,省职教学会秘书处

附件:
参赛作品目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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