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关于举办“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与学分制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省职教学会发布时间:2010-10-10浏览次数:1108

各省、自治区职教学会、各教育局职成教处(科)、职教中心、各高职高专、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学分制实施工作经验,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职业院校的进一步发展。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培训交流部拟于2008年5月在厦门举办“职业院校教学改革与学分制培训研讨班”。参加培训的学时计入在职干部的培训学习时间,培训结束后,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培训交流部颁发培训证书。为做好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指导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培训交流部

  二、培训内容与培训专家

  (一)授课专家:杨黎明 教授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教学委员会常务理事;同济大学职教学院硕士生导师。

  讲课内容 :1、当前职业院校的教学课程改革;

  2、职业院校学分制度实施当中的问题及其对策。

  (二)授课专家:庄敏琦 高级讲师 国家重点学校集美轻工业学校教学副校长;副书记; 第一批学分制改革试点学校

  讲课内容: 1、职业教育学分制的架构体系;

  2、我校新学分制体系创新点探析;

  3、学分制在工学结合、半工半读中的应用。

  (三)授课专家: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负责实施学分制、研究学分制领导专家。

  讲课内容: 1、工学结合教学模式建立学分制的必要性;

  2、学分制的教学质量管理。

  (四)参观当地优秀职业院校。

  三、培训对象

  1、各地教育局主管职成教的局长、副局长、各职成教的处(科)长,职教中心负责人;

  2、各高职高专院校院(校)长、主管教学副院(校)长、教务处长、教学研究人员及有关负责人;

  3、各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科长、教学研究人员、优秀教师及有关负责人。

  四、培训时间、地点

  2008年5月16日— 5月21日 (5月16日全天报到) 厦门市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人民币:980元/人。

  会议期间住宿、课后参观考察(自愿参加)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1、本次培训班会务工作由北京东方长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承办。

  2、请参加培训的学校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至会务组,集体报名的单位请及时咨询组团优惠办法。培训班报到时间、地点及行车路线及详细日程安排请见报到通知。

  3、报名电话:010-51957123 报名传真:010-51957122

  联 系 人:高峰 张浩毅 13601086857

  4、中国职教学会培训部 联系人:陈嵘 电话:010-84630224

  5、详细事宜请登陆“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注:参会人员请自带U盘,以备存讲课课件与通信录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培训交流部(代章)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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