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职业院校的改革发展与示范校建设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文章来源:省职教学会发布时间:2010-10-10浏览次数:1031

江 苏 省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学 会 
职教培字(2009)19号

关于举办职业院校的改革发展与示范校建设
培训研讨班的通知

  各省、市教育厅(教委)高职高专处、职成教处、各地市、县教育局职成科、各职业院校、各地职成教研究机构:

  为更好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建设发展示范校,发挥示范校的引领作用,使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更加明确,学校发展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改革的成果更加显著,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自身吸引力,中国职教学会培训交流部拟于10月份在苏州举办“职业院校的改革发展与示范校建设培训研讨班”。培训研讨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培训时间计入在职干部的继续教育学时。

  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

  主办单位:中国职教学会培训交流部

  一、研讨班讲座的主要内容及授课专家:

  1、讲座:中职校教学改革暨教育部(2008)8号文件《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文件解读;

  2、讲座:高职高专示范校建设的启示。(示范校建设的核心内容、途径、方法、取得的宝贵经验对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启示等)

  3、 讲座: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创建以改革的示范、建设的示范、发展的示范为核心内容的示范校建设的路径、核心内容与方法的探析。

  二、研讨班将邀请中国职教学会副会长、副秘书长、学术委员会的领导、专家,教育部职业教育中心研究所教学室主任邓泽民博士以及

  上海华东师大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所长石伟平博士,上海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的专家等到会作专题报告。

  三、参会对象:

  各省、市教育厅(教委)高职高专处主管领导、职成教处主管领导、县教育局职成科的有关领导、各职业院校的校领导及主管领导、示范校创建办领导、校办领导、教务部门领导、教学督导及系、部领导等相关人员。

  四、研讨班时间和地点:

  2009年10月16日—21日,16日全天报到;地点:苏州市

  五、研讨会费用:

   980元/人,住宿费自理,考察自愿参加,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

  1、请参加培训研讨班的单位填写报名回执表,并尽快传真或电邮至我部,集体报名的单位请及时咨询组团优惠办法。报名截止时间9月28日,因住房紧张请尽早报名。

  2、培训班报到时间、地点、行车路线及详细日程安排另见报到通知。

  3、培训交流部联系人:陈嵘、刘琪、李笑波

  咨询及传真电话:010--84630224 010--84644516

  注:参会人员请自带U盘,已备存讲课课件及通讯录。

  附件:报名回执表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培训交流部
                                   200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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